文院关注
当前位置: 新版网站>>首页
华中师范大学教授汪国胜为我院师生举办讲座
2024年05月27日 11:42 作者:程靖媛 责任编辑:莫其璟 返回列表

5月24日晚,河南大学文学院“明伦·学术”系列讲座活动第八十一讲在文学院A209会议室举行。华中师范大学教授、语言研究所所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语言与语言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汪国胜受邀作题为“方言语法研究的若干问题”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河南大学文学院汉语国际教育教研室教授辛永芬主持。

汪国胜介绍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汉语方言的研究进展,阐明了方言语法研究的重要性。他表示,研究方言语法就是研究方言语料,要从语料中发掘事实,揭示规律,并从语料的收集、甄别和采用这三个方面强调要对语料进行严格鉴定和筛选,始终保持科学严谨的学术态度。汪国胜以湖北大冶方言的“在里”为个案,阐述了“在里”在大冶方言中有实指(表处所)和虚指(持续体标记)两种用法,并且只用于动词前,而“武汉”“英山”“苏州”“杭州”“温州”等其他方言中也有“在”“在(这/那)里”用作体标记的现象,不同在于有的方言“在”“在(这/那)里”只能用于句末,有的方言既可用于动词前,也可用于句末,并且近代汉语中“在里”用于句末也有实指和虚指两种语法。汪国胜论证了体标记是表处所的介词结构的语法化,并且根据方言材料证明“在”是“在里”的脱落。而对于句末体标记“在”“在里”的来源,他认为可能是其在动词前语法化为体标记后,受汉语体标记后附于动词的类推出现的句法后移,也可能是句末表处所介词结构的语法化。他通过不同方言、方言和共同语、方言和古汉语等多边比较,推论出作为体标记的“在”“在里”在汉语共同语和方言中具有广泛分布。汪国胜精彩的讲解使大家对“多变比较,多角考察”的方言语法研究思路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会后,辛永芬做讲座点评。她认为,汪国胜的讲座有思路、有方法、有案例,对方言语法的研究进行了深度剖析和经典概况,将复杂的理论讲解得深入浅出,让大家受益匪浅。

在互动环节中,文学院师生与汪国胜进行了友好的学术交流。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