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院关注
当前位置: 新版网站>>首页
西北大学段建军教授为我院师生开展学术讲座
——学院新闻
2022年09月22日 16:49 作者:赵志龙 返回列表

为迎接河南大学文学院建院100周年,河南大学文学院“百年华诞,百场讲座”系列学术活动第三十三场讲座于9月18日晚如期举行。西北大学文学传播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特支计划领军人才段建军教授受邀主讲。本次讲座采用线上的方式进行,讲座主题为“审美活动中的自我和他人”,文学院副院长白春超教授主持讲座。

首先,段建军教授论述了巴赫金对“自我”与“他人”的基本观点,并从创作的角度分析了文学创作以及欣赏过程中的“自我”与“他人”之间的“外位”关系,认为对于生活之人来说,必须有站在“外位”的“他人”(即作者),用“超视”来为自身勾勒轮廓,赋予形式,并在审美的层面上赋予生活以美的价值与意味,正是“因为有了他人,我们才把自己变成人生的舞者”。

其次,段建军教授讲授了审美活动中“自我”与“他者”之间的内在关联。作者如果要创造出真正的且可以让人们欣赏的艺术作品,需要将自己的创造活动作为审美活动。在这种审美活动中,依据作者与主人公不同的价值面向所衍生出两个意识、两个主体,既截然有别,又互相生成。因此,对于一个优秀的作家而言,站在主人公的“外位”来看待主人公的生活,提炼生活的有意味的形式,而非勾勒其简单的酸甜苦辣,是一个作者进行审美创造的重要前提。

再次,段建军教授提及被巴赫金所批评的两种错误倾向。一是主人公控制作者,二是作者控制主人公,在这样的情况下,是不可能出现具有悲剧或喜剧色彩审美世界的。这就要求作家进行审美创造时,必须置身于现实之外,确立自己的相对于主人公的“他人”身份,用“超视”的眼光去勾勒审美对象的“边界”。

最后,段建军教授论述了巴赫金“自我”与“他人”对我们的启示。他认为,从生存哲学的立场上来看,人是“在之中”的一种存在,需要通过他人的眼光反观自我的存在。因此,要在生活中树立“他人”意识,清楚“他人”是我们生活中的一面镜子,同时鼓励同学们以积极向上的态度看待周围的人和事,学会欣赏世界中的“他人”。

讲座互动环节,同学们围绕着讲座内容积极提问,段建军教授耐心解答了参与师生提出的各种问题,针对不同问题,给出了专业化、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随后,主持人白春超教授对本次讲座发表总结,他认为,段建军教授精彩的讲座有着很大的启发性和严整性,旁征博引且颇有趣味此次讲座内容丰富,讨论效果良好,不但有助于我们理解文学创作与欣赏中“自我”与“他人”的基本内涵,同时也能更好地帮助我们认识自我、完善自我。

审核人:苏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