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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菁英计划”遴选通知
2022年12月12日 09:13 作者:文学院 返回列表

文学院“菁英计划”项目实行“4+3”本科与硕士一体化培养教育模式,即本科4年、硕士研究生3年。“菁英计划”以学科(专业)进行组班培养与管理,实行学校宏观指导、培养单位具体负责的二级管理模式。本科阶段的管理和培养工作由教务处和相关培养单位负责;硕士阶段的管理和培养工作由研究生院和相关培养单位负责。

一、实施办法

1. 招生人数

学院从2021级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学生中选拔不超过15名学生进入“菁英计划”项目。

2. 申请条件

(1)2021级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本科生。

(2)完整修完一年级所有专业必修课程,专业课、公共课考试和考查成绩合格,无补考记录。

(3)学习期间没有违规违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

(4)依据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研究生推免工作所规定的参评科目计算,学业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专业前60%者。

(5)已经入选2021级“优师计划”、2021级“明德计划”实验班的同学不得申请。

3.遴选程序

(1)学院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发布遴选通知。

(2)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教务办提交书面报名申请,过期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3)学院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及学业成绩考评,遴选参加复试人员。

(4)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复试,并计算总成绩,依据总成绩确定最终人选。

总成绩=一年级学业加权平均成绩×50%+复试成绩×50%

一年级学业加权平均成绩指依据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研究生推免工作中所规定的参评科目进行计算的成绩。由教务系统自动计算获得。

(5)公示遴选结果,并报送至研究生院和教务处备案。

二、选拔程序

1、学生报名(12月12日--12月13日)

有意向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将个人信息上报至班委处。

2、资格审查(12月14日--12月15日)

学院负责完成报名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并确定进入复试环节的学生名单。

3、复试环节(12月17日)

素质测试主要围绕学生的文学素养、创新意识、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请通知。

三、公示环节

拟录取学生名单将予以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报送学院教务办。

文学院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