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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文学院2023年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方案
2022年09月29日 14:54 作者:文学院 返回列表

为了做好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及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和《河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简章》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接受推免生条件及专业

招生单位:文学院  单位代码:005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

130300

戏剧与影视学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推免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应达到CET-4以上水平(不低于425分);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因违法违纪而受处分记录。

二、推免生申请程序

1.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2.注册: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写相关基本信息;

3.网上报名:选择推免类型,填报我院的相关学科(专业),并网上缴费;

4.我校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申请人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三、推免生提交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

2.英语等级证书(成绩单),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种奖励证书。

3.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提供的成绩单。

4.科研成果(论文、项目等)和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5.个人陈述。

以上材料扫描制作为一份pdf文档,电子版发送到文学院研究生与科研管理办公室邮箱:wxyykbgs@126.com,邮箱标题注明姓名和推免报考专业。提交材料仅用于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由文学院研究生与科研管理办公室电话联系(0371-22815689),确认并通知复试相关事宜,请申请人保持电话畅通。


河南大学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