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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文学院第三届“希望奖学金”评选工作方案
2025年12月30日 13:19 作者:文学院 责任编辑:李波 返回列表

为做好第三届河南大学希望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第三届河南大学希望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详见https://stu.henu.edu.cn/index-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144&wbnewsid=20188)要求,结合文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组织领导

为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进行,文学院成立希望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次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1.组 长:文学院党委书记刘百陆

2.副组长:文学院院长助理李嘉妍

3.成 员:2022级、2023级、2024级本科生辅导员李佳星、胡秋平、袁丛政

二、 评选标准

严格按照学校通知规定的评选条件执行:

1.基本条件:河南大学文学院全日制在校师范专业本科生(地方公费师范生除外),且在校学习期满一年。

2.思想品德: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实守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成绩:学习成绩优良。(具体量化标准可参考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或学分绩点,由工作小组在评议时明确)

4.身心健康:身心健康,积极向上。

5.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可优先考虑。

6.凡在本学年内有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者、因个人行为不当造成不良影响者、或已获得过“河南大学希望奖学金”者,均无参评资格。

三、名额分配

根据捐赠方捐赠意愿,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文学院大二、大三、大四每年级1人。

三、 工作程序

1.宣传动员

在学院官方网站、各年级群发布本评选工作方案及学校通知,确保全体师范专业学生知晓。

2.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向年级辅导员提交个人事迹。

3.资格审查与民主评议

各年级辅导员对申请学生的基本资格进行初步审核,组织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可结合申请人学习成绩、思想表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师生评价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4.集体研究

根据评议结果,集体研究提出拟推荐获奖学生名单。

5.学院公示

将拟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在学院公告栏、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6.材料报送

公示无异议后,各年级报送拟推荐学生个人事迹材料(含照片、简介、推荐理由、事迹正文,约2000字)电子版及纸质版。

7.系统申报(具体时间根据学校系统开放通知):

待学校审核无误后,通知获奖学生通过“资助在线系统”(附件2二维码)进行申报,各年级根据公示名单在系统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下载打印《申请审批表》,《申请审批表》交至学院A105办公室。

四、评选时间

各年级需在2026年1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文学院A105办公室。

五、纪律要求

各年级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河南大学奖助学金评审程序进行。各年级务必畅通反馈渠道,如有问题请及时上报学院。



河南大学文学院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