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男,山东禹城人,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本硕博先后毕业于山东大学(威海)、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大学,分别获得文学学士、文学硕士、文学博士学位。2012年入职河南大学文学院。为本科生开设《古代汉语》《汉字文化专题》等课程,为研究生开设《文字学》《古文字学》等课程。研究方向主要是古文字学与训诂学。在《考古与文物》《简帛》《古文字研究》《中国文字学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如《清华简文字考释四则》《说帛书〈黄帝四经〉中的“达刑”》《读东周兵器铭文札记二则》《说“徙”》等。主持古委会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各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