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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作家协会副主席胡丘陵为文学院师生开展讲座
2024年10月29日 12:58 作者:常军歌 张楠 责任编辑:李波 返回列表

10月28日晚,湖南省作家协会副主席、诗歌委员会主任、国家一级作家胡丘陵先生受邀为河南大学文学院师生开展题为“诗文与公文”的学术讲座。讲座由伍茂国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胡丘陵表达了对河南大学这所历史悠久、师资雄厚的学府的深厚敬意。接着,由诗文与公文的相同之处及不同之处展开论述。他指出,相同之处在于二者皆以文字为载体来表达,主体皆为人,均供人阅读,但两者在思维模式、受众定位等方面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公文注重严密的逻辑性和语言的准确性,强调客观、严谨,而诗歌则更注重独特的艺术性和情感的表达。二者的受众虽均为人,但具体的写作对象却存在差异,他以诗歌创作的尺度和趣味为切入点,指出在创作过程中应审慎选择衡量标准,切莫让个人趣味凌驾于艺术准则之上,剖析了诗歌个人性和社会性的双重属性,强调尽管诗歌创作的评判标准纷繁多样,其根本要素却始终如一。胡丘陵谈到公文写作的主体与受众,即公文评价因子的问题。就主体而言,公文必须契合领导的需求,贴合领导的讲话风格,要注意把握细节。他指出,公文的写作乃是受命而作,且时间紧迫,不但要在既定时间内完成,还需历经层层审查,应当尽量客观,降低主观成分。就受众而言,需紧密贴合受众心理,以确保信息的有效传达。接下来,胡丘陵提到变与不变对公文创新的启示。他指出,公文是服务于群众、服务于工作的,因此对于一些公文的写作,要切合实际,从调研中了解群众的需求,才能写出更加贴近实际、更加有针对性的公文。

讲座最后,伍茂国总结发言。他认为,此次互动聊天式的讲座十分亲切,为公文写作与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和研究范式。在互动环节中,参加讲座的师生踊跃发言,胡丘陵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详细而精彩的解答。讲座在积极的互动和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