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菁英计划”项目实行“4+3”本科与硕士一体化培养教育模式,即本科4年、硕士研究生3年。“菁英计划”以学科(专业)进行组班培养与管理,实行学校宏观指导、培养单位具体负责的二级管理模式。本科阶段的管理和培养工作由教务处和相关培养单位负责;硕士阶段的管理和培养工作由研究生院和相关培养单位负责。
一、培养与管理措施
1.与“明德计划”实验班合班上课。
2. 实行动态退出机制
“菁英计划”学生在修学过程中,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取消“菁英计划”学生资格,并从出现下列情形起随同专业普通班学习和管理。
(1)因违规违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课程结业考试(包括考试和考查及公共选修课)有不及格门次者;
(3)休学时间达到一年以上者。
(4)三年级结束前,外语成绩未达到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条件要求者;
(5)前三学年课程学业加权平均成绩排名未达到本年级相应专业的前40%者。
3.第四学年初,由教务处、相关培养单位按照《河南大学本硕一体“菁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菁英计划”学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纳入学校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推免计划,按照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4.入选“菁英计划”的学生,不得推免、报考国内其它高校的硕士研究生。
二、实施办法
1. 招生人数
学院从2023级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学生中选拔不超过15名学生进入“菁英计划”项目。
2. 申请条件
(1)2023级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本科生。
(2)完整修完一年级专业必修课程,专业课、公共课考试和考查成绩合格,无补考记录。
(3)学习期间没有违规违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
(4)依据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研究生推免工作所规定的参评科目计算,学业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专业前40%者。
(5)已经入选2023级“优师计划”、2023级“明德计划”实验班的同学不得申请。
3.遴选程序
(1)学院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发布遴选通知。
(2)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教务办提交书面报名申请,过期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3)学院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及学业成绩考评,遴选参加复试人员。
(4)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复试,并计算总成绩,依据总成绩确定最终人选。
总成绩=入学来学业加权平均成绩×50%+复试成绩×50%
(入学来学业加权平均成绩依据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研究生推免工作所规定的参评科目计算)
(5)公示遴选结果,并报送至研究生院和教务处备案。
三、选拔程序
1、学生报名(5月16日--5月18日)
有意向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将个人信息上报至班委处。
2、资格审查(5月19日)
学院负责完成报名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并确定进入复试环节的学生名单。
3、复试环节
素质测试主要围绕学生的文学素养、创新意识、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环节
拟录取学生名单将予以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报送学院教务办。
文学院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