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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2023年03月29日 21:20 作者:文学院 返回列表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河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学院复试按照《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二、组织管理

1.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考生资格核查小组”具体负责考生的复试资格审核。

3.“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以及确保本小组复试的顺利进行。

4.“监督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及受理考生的投诉和申诉等事宜。

三、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

四、复试名单(见附件1)

五、复试时间

2023年4月8日、4月9日

(各专业复试具体安排等候通知)

六、复试报到与资格审查

(一)报到

报到时间:2023年4月7日9:00-17:00(中午不休息)

报到地点:文学院一楼大教室

(二)资格审查

需准备材料清单:

1. 准考证(准考证丢失考生可在研招网重新打印)。

2. 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 学籍、学历(学位)证明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校生证明或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提交网络报考所填报的学历学位证书;

(3)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复试时往届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延长有效期至6个月)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延长有效期至6个月),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延长有效期至6个月),研究生学籍在籍的需提交学籍所在高校研究生院(处)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延长有效期至6个月)。

5.签署《河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报到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复印件及有关证明原件留存,以备抽查复检。

七、复试内容、形式与成绩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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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复试专业笔试:2023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内容,成绩以百分计,计入复试成绩。

2. 外语测试:采取口语测试的方式进行,单独打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所占权重为复试成绩的10%。

3. 专业知识面试:考生随机抽题,口试,成绩以百分计,计入复试成绩。

4.同等学力加试:2023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内容,口试,成绩以百分计。同等学力加试属于资格考试,不计入总成绩。

5.成绩构成: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者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50%。

(一)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2023年4月8日、4月9日

(各专业复试具体安排等候通知)

(二)最终成绩计算公式

(1)学术学位研究生最终成绩计算公式:

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90%+外语成绩]×50%

(2)专业学位研究生最终成绩计算公式:

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专业面试成绩×90%+外语成绩)×50%

复试的所有科目中只要有一项不合格,不予录取。

八、复试的信息公开、监督、复议

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招办和学校要求,及时在文学院网站公布相关信息。文学院复试工作受“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检查,受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督导巡视小组”督导巡视,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有关单位进行复议。

学校投诉电话:0371-22867269/22869091(研究生院)

0371-22866053(纪 委)

投诉邮箱:zsgl@vip.henu.edu.cn

文学院联系人:卢老师,电话:0371-22815689

邮箱:wxyykbgs@126.com

文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23年3月29日